醫師在診間看病,過去會碰到病人偷拍、偷錄音,社群軟體當道後竟換開直播。醫師表示,診間有機密及敏感性資料,若未經醫護人員同意,不可錄音、錄影、拍照或開直播,就算無惡意,覺得好玩也不行。建議醫師遇到類似狀況,以婉轉但堅定態度勸導,避免醫病關係再惡化。

振興醫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尹居浩曾遇過病人錄音或開手機FaceTime視訊,但通常先徵求他同意。為什麼要錄音,不乏是幫助無法到場陪診的手足或子女了解病情,「我通常會同意,甚至從頭再說一次,且說得更仔細。」

尹居浩說,他心中有一條紅線,就是「隱私」,若非病人直系親屬,例如鄰居或好友想了解病情,除非病人同意,他才會繼續講解病情;若病人無自主能力,陪診者又非看護或長期照護員,站在保護病人隱私立場,「絕不說、絕不錄。」

當然也有偷偷錄音的病人。尹居浩說,只要病人拿著手機按來按去,「我大概就知道他在幹嘛了。」若來者不善,也錄音也未徵求他同意,「我還是會繼續說,但避重就輕,把治療方式以選擇題方式供患者挑,不會分析其優缺點。」

尹居浩表示,同事就曾碰過大喇喇將手機擺在桌上錄音的病人,一坐下就直接喊「我要錄音喔」,沒問醫師可不可以,他同事因覺得不被尊重,當場制止。

尹居浩說,若遇到病人想在診間錄音錄影,建議醫師平心靜氣處理,若雙方吵起來,對醫病關係不好。而且,現在病人想取得自己的病歷資料愈來愈容易,不像過去一定得找到主治醫師才拿得到,「堅持不講好像也沒什麼道理。」

台北榮總外科部主任馬旭表示,他執業多年,只發現過一次病人錄音,是女病人拿隨身碟給他同事,表明想複製自己的手術照相紀錄,同事發現資料夾內有錄音檔,還建檔齊全,檔名註「幾月幾日門診檔案」。

馬旭說,他知道後詢問病人,病人說是因為記憶力不好,希望錄音下來再聽。「我不願意踹測病人用意,但請她也給我一份,還告訴她以後可以公開錄,不需要偷錄,不過她最後檔案還是沒有給我。」

馬旭說,醫師不是神仙,看一整天的診下來,不會記得自己說了什麼,但只要把知道的部分講清楚,不知道的部分就告訴病人不知道,就算遇到病人錄音錄影,也不會有什麼錯。

台灣醫事法律學會理事王炯琅表示,臨床上,極少遇到病人錄音或錄影,若有,有人是在尋求第二意見時,錄音下來,方便之後決定,也有人覺得好玩,並無敵意;不過不乏有人擔心醫療結果不好,才會錄音、錄影,希望保障自身權益。

但醫院診間是隱私空間,且並非只有醫師和病人,也會有護理師及其他工作人員,有時還有其他病人在候診或尚未離開。王炯琅說,若未經上述這些人同意,不能錄音錄影,否則就是侵犯他人。只是,醫師不能強制要求病人把錄音錄影器材交出來,只能暫停或拒絕繼續醫療表達不宜,「有時雙方脾氣來了,真的會吵起來。」

醫師公會全聯會前醫事法規委員會召委陳夢熊說,為尊重病人,診間不裝監視器,就算裝了也會經病人同意才開機。換一個立場想,病人也不應侵犯醫護隱私,該會曾製作「非經同意禁止錄音錄影」標示供醫療機構使用,提醒民眾。

有民眾錄音錄影,是因為發生醫療糾紛,想利用錄音、錄影當法庭上攻防證據。但陳夢熊提醒,非法取得的證據是不能當證據的。他說,為維持醫病關係和諧,若民眾真有需要錄音錄影,一定要與診間醫護商量取得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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